日立垄断钕铁硼国际市场,中国7企业联手抗日
中国与日本的稀土产业几乎同时起步,但由于专利壁垒,钕铁硼等一些高端应用制造产品一直无法正常出口。经过近一年的准备,来自中国稀土下游的7家钕铁硼企业决定为破日本稀土专利壁垒而“出头”。
昨天,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同创”)总经理赵红良向记者透露,在美国律师的帮助下,部分中国稀土企业准备联手和日本打专利官司,准备工作已经做了将近一年。
记者拿到的一份数据显示,日本日立金属在全球申请了600多项钕铁硼专利技术,其中授权中国8家钕铁硼企业的有149个(有4个已经到期)美国专利。“日立金属拿这么多专利,无非就是为了垄断钕铁硼市场。”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北通磁”)董事长孙宝玉说。
另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钕铁硼产量大概8万吨,其中有专利许可的产量为2万吨左右,剩下的6万吨中,有3万~4万吨在国内市场消化,还有2万~3万吨出口需要专利的许可。“这2万到3万吨,都是高端市场的需求,很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孙宝玉曾对记者说,由于没有日立金属的专利授权,中北通磁生产出的钕铁硼,下游客户不敢买。
出口遭专利阻碍
孙宝玉曾向本报记者透露,去年8月份,当时正在通过组织部分中国钕铁硼企业成立联盟,准备把日立金属的专利垄断打破。这个联盟被命名为“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其会员单位除了中北通磁和宁波同创,还有宁波永久磁业有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杭州永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广东江门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孙宝玉介绍,联盟的宗旨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研发、共同发展,共同应对知识产权(包含专利事宜),“我们一家企业没法跟日立金属抗衡,如果7家企业联合起来,再加上律师团队,这样才能抗衡。”
磁性材料是稀土下游应用相对繁荣的领域,钕铁硼材料更是广泛应用于电机、风电、汽车及电声等领域。但这个相对繁荣的领域,一直被日本日立金属以专利技术为手段牢牢把控。
其中,日本住友公司曾在1998年联合美国Magnequench(麦格昆磁)公司启动美国337调查(案件号:337- TA-413),由于涉案的两家中国企业并未应诉,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给出“普遍排除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即除非取得住友(2003年后成为日立金属)或麦格昆磁的许可,否则任何违反以下美国专利号的钕铁硼产品均不可销售到美国,包括:专利号4851058(麦格昆磁的专利)、4802931(麦格昆磁的专利)、4496395(麦格昆磁的专利)、4770723(住友的专利)、4792368(住友的专利)和5645651(住友的专利)。
日立金属在2003年收购了日本住友公司,也同时取得住友在钕铁硼烧结方面的专利技术。其中,上述最后一项专利号就是在中国钕铁硼行业被称为“含钴专利”的日立金属核心专利,该项专利在美国有效期为1999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8日。
“当含钴专利过期后,针对这项专利的‘普遍排除令’也将在同一日失效。”这意味着,中国的钕铁硼产品在7月8日后销售到美国,即使没有得到日立金属的许可,也不会有法律上的障碍。
但在2012年,日立金属又拿出4个工艺专利掀起了新一轮的“337调查”,企图再次取得“普遍排除令”。最终结果是,日立金属与应诉的三家中国企业以专利授权的和解方式收场,并对另外三家下游的磁体应用企业撤诉。
在其他钕铁硼企业看来,日立金属的这次诉讼似乎在宣告:尽管它的核心专利2014年7月8日到期,但因其拥有很多专利权,仍不会放松对中国产品出口的限制。“如果日立金属的专利有效,除了获得专利授权的8家国内企业,其他钕铁硼企业生产的产品都变成了不合法出口,只能在国内销售。”
联合“抗日”
同样,日立金属的这一举动,也让中国部分钕铁硼企业看到了希望。
“日立金属一定在起诉之前做好最充足的准备,挑出最核心的专利。如果日立金属有把握能赢的话,它是不会和这3家中国企业和解的。”孙宝玉认为,日立金属因此才会选择在开庭之前达成和解。
赵红良介绍,过去,日本在钕铁硼工艺方面走在前面,并用先进的仪器把成分分析出来,申请了专利,而中国企业更多还是埋头苦干,对国际贸易中的游戏规则缺乏了解,也没有积极应对的意识。“打破专利壁垒后,我们将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与他们公平竞争的地位”。
记者采访了解到,上述7家企业除了要联合对抗日本企业的专利贸易壁垒,目前已经成立了研发团队,对工艺和设备进行改进改造,并在中国及美国申请了几百个专利,这些专利均是对日立金属的多项专利权所未能覆盖的方面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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