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行业整合后, 六大集团能主导市场吗?
随着稀土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取消,我国稀土行业整合也接近完成。按政府的要求,年底前,六大稀土集团要整合全国所有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那么,行业整合对企业的实质意义有多大?有业内人士抱怨,整合“不是市场的需要”,到头来恐怕“就只是一个概念”。相关政府官员也有同样的担心,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国家稀土办主任贾银松就曾表示,组建稀土集团既不能拉帮派,也不能搞形同虚设的壳公司,要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储量国和供应国,供应量占全球的90%。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稀土出口都依靠配额控制。但是,随着美、欧、日三方向世贸组织(WTO)申诉,WTO于去年8月做出最终裁决后,我国于2014年最后一天宣布取消了对稀土的出口配额管理。因此,如继续按照现行管理办法和市场布局,对我国在国际稀土市场的话语权和议价权相当不利。弄不好,会重蹈铁矿石的覆辙。也正因此,整合稀土资源,保护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利益,成了政府推动企业整合的一项重要工作。且经过反复论证、市场调研,组建六大稀土集团,替代目前的四处开花,到处冒烟,使稀土市场能够比较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在出口方面实行配额管理,但我国却一直没能形成比较规范、统一的管理格局,无论开采还是冶炼,都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有一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2014年稀土指令性计划供应量是10.5万吨,而国内市场需求对应量则达15.17万吨,供应缺口约4.67万吨,而实际情况却是供大于求。足见,通过其他渠道流入市场的稀土量有多大。
那么,行业整合以后,六大集团能完全主导市场、控制市场吗?六大集团之间又将建立怎样的市场竞争关系,如何确保不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呢?如果六大集团之间也出现恶性竞争,特别是在出口方面,互挖墙脚,恶性降价,那么,也就会失去整合的意义。
业内人士的抱怨也有一定道理。虽然稀土整合融入了许多行政因子,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推进的。但在整合方式、整合手段上,却不能按照行政的那套拉郎配方式,而应按市场化要求,由主导企业利用市场手段整合相关稀土企业、稀土资源,从而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制度体系。也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拥有话语权、议价权。
过往,推进行业整合,我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很多需要吸取的教训。钢铁行业的整合,就是比较典型的拉郎配方式。不少地方为了自身利益,将企业强行整合到一起,从表面看,是一个整体了,实质上却是同床异梦。整合以后的债务关联,成为这些企业难转型、难转身、甚至难破产的要害所在。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整合,一些不具备生存能力的企业,或已破产了。正是因为整合,使得这些企业形成了要死一块死、要烂一块烂的糟糕格局。
对稀土行业来说,毫无疑问不应当采用这样的整合方式,而应当更多注入市场化元素,用市场手段、资本纽带、资产关联的方式,把有条件整合到一起的企业整合在一起,不具备整合条件的企业,则让其被市场淘汰。
既然要整合稀土资源,那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完善市场秩序,让市场不再处于无序状态。那么,就可以先制定规则,而政府的作为,就应先规划市场布局,并加强市场监管。凡是不符合市场要求,不符合市场布局的,可通过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加以规范,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自然只能通过被整合或关闭等退出市场。否则,如果继续乱采乱炼,整合就有可能适得其反,也很难让企业信服,更不符合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宗旨。更重要的是,没有相应的规则,即使整合以后,六大集团之间也会产生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甚至造成内部管理混乱。
整合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规范市场秩序。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前提,对稀土行业的整合,理当把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制定市场规则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让整合后的企业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以依靠。而在市场整合和规范过程中,政府只能扮演裁判的角色,不能集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于一身。
- 上一篇:6月10日主要稀土产品价格
- 下一篇:广西第一条高纯氧化钪生产线在冶金院建成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