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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5日】 【来源:节能司】 【字体:  

 

 

 

工信厅节函[2012]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及产业化进程,我部于2011年发布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得到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广泛响应。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二)技术先进、具有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三)已有应用实例,且连续正常运行超过半年以上;
  (四)技术适应性强,具有广泛推广应用前景;
  (五)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
  已列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的技术不再参与申报。

  二、征集范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橡胶及轮胎、废旧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纸张、废旧纺织品、废矿物油、建筑及农林废弃物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三、申报材料

  (一)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
  (三)综合利用技术已推广单位名录及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四)产品类项目应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五)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

  四、程序和时限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http://jns.miit.gov.cn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网站www.carcu.org下载)。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
  (二)申报单位可报送一项或多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申报技术需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审核推荐,并签署具体意见。
  (三)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文档发至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我部将委托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筛选,编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3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106室
  邮编:100082
  联系人:魏浩杰 孟跃辉
  电话:010-82291610-8006  82293408
  传真:010-82291610-8001
  电子邮件:mengyh@carcu.org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联系人:李洪良
  电话:010-68205360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邮件:zyzhly@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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