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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田磁业状告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庭

科田磁业状告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庭

 

昨日,宁波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状告日立金属株式会社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件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4)浙甬知初字第00579号】。 消息称关于日立专利的事情,日立金属株式会社方面有点松口;称以前是出于竞争考虑说专利是必须的,现在说专利并非必须。庭审的具体细节,尚未获得进一步的消息。

    此前,201412月,中北磁通联合宁波其他4家磁企,就日立金属株式会社垄断事件,提起民事诉讼。 众所周知,专利期只有20年,但住友特金为达到市场垄断的目的,却于1998年在美国启动337调查。最后,因被告中的两个中国企业未应诉,住友特金获胜,专利保护期也延长至201478日。2012年,住友特金被日立金属收购。在专利即将到期之际,日立金属也故技重施,再次在美国启动337调查,欲将专利再延续至2021年。但因这次被告中的3家中国企业全部应诉,日立金属在取胜无望的结果下与3家企业达成和解,允许其付费使用专利。但中北通磁董事长孙宝玉认为,这宗官司最终和解,说明这项专利在认定本身就有问题或有空子。这无非是日立金属为了造成其专利仍然有效的假象,来欺骗钕铁硼下游厂商。 而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总经理赵红良还表示,日立金属的专利权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它采取了诸多不为人知的手段,其中不乏违反竞争秩序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方式。” 而那时,中北通磁为打破日立金属的专利垄断、扩大海外市场,在自己的专利技术之上,联合6家钕铁硼企业于20138月成立“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盟在第二次337调查事件中,就曾聘请美国著名的奥斯顿律师事务所代理联盟的知识产权事宜。

     201412月,联盟正式开始反击战。联盟中的4家宁波企业就日立金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发垄断诉讼。20153月,日立金属向宁波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遭到驳回。日立金属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7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日立金属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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