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 关于催收取2015年度、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
关于催收取2015年度、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副理事长、理事、会员单位:
会费的收缴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缴会费是协会每个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2015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您能及时更好地享受我们的服务,请您及时缴纳2015年度会费。根据中电元协2015(02)号文件,中电元协磁性材料及器件分会于2015年9月份开始进行财务归于总会统一管理的工作。在财务移交期间无法正常收取会费,现在磁材分会已完成财务的交接手续,所以请没有及时缴纳2015年会费的会员单位及时补交并同时交纳2016年度会费。
会费标准:普通会员单位会费1000元/年,理事单位会费为15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会费为3000元/年,理事长单位会费为8000元/年。
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名单
理事会理事单位名单
会 员 单 位 的 权 益 1、及时免费享有权威的行业动态情报信息和资料 1) 及时得到协会权威提供的本行业市场经济、行业动态、政府指令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赠阅协会出版的《磁性材料器件》(双月刊)杂志2份和《磁性行业资讯》(月刊,限行业内部交流)2份。 2)每年可以得到一份权威的当年度行业发展动态与趋势研究报告精华摘要,并及时得到行业企业发展的分析和建议。 3)可从行业协会专业行业网站上免费浏览及下载限会员享受的技术和行业动态及信息资料。 2、行业活动与企业宣传 1)有权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多层次行业交流活动,如会议与论坛、培训、展览,在网站和期刊上进行广告宣传等,并享受优惠。 2)免费在《磁性产业资讯》和协会专业行业网站上根据会员单位实际需要,真实地进行企业介绍和产品介绍;享受在《磁性材料及器件》上作广告费用优惠(优惠20%)。 3、维权、协调与政府和企业关系 会员对外可用中电元协磁性材料与器件行业协会会员的称号,会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会员有问题找政府部门,协会可帮助联系协调;会员与行业内企业有问题解决,需要维权,协会可以协调。 4、咨询、协助解决企业困难 1)会员单位在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等企业发展中遇到,可以联系我们,协会可以帮助协调解决,同时协会免费解答企业遇到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和专业咨询。并可优惠享受项目分析、可行性分析服务。 2)协会可以根据会员单位需要,组织专家上门为企事业会员单位提供现场诊断和技术咨询服务。 5、项目与成果论证和鉴定 协会可根据企事业会员单位需要组织专家出席项目庆典,组织项目、成果论证和鉴定。 6、企业产品水平查新及水平评估 协会可以根据企事业会员需要提供产品水平查新和水平评估服务。协会根据会员单位提供的产品样品进行权威测试,并根据测试报告作出测试样品的技术性能水平评估意见。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 秘 书 长:马 达 副秘书长:翁兴园 秘 书:陈 琳、胡晓华 协会的业务领导机构: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银行汇款 户名: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帐号:0200013409014406379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八角支行 (注:由于总会统一收取会费,请各会员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磁协会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到0816-2868139 或发邮件 mywxy@163.com以便查询。)
联系方式 电话:0816-2868139 传真:0816-2868139、2868010 Http://www.chinamagnet.org E-mail: mywxy@163.com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特别说明:根据协会章程,理事、副理事长单位一年不缴纳会费将自动退出理事、副理事长单位。本表也是会员、理事、副理事长单位建档依据,为确保协会工作畅通、以及确保贵单位能及时获得磁协相关资料与服务,请会员、理事、副理事长单位如实填写本回执表,回执请与汇款底单一同回传磁协秘书处收,传真:0816-2868139。
|
- 上一篇:针对日立金属垄断行为的公开声明
- 下一篇:新能源车配置细则出台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