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38.92%股份的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年5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因工作变动,孟志泉先生不再担任北方稀土董事职务。包钢(集团)公司现推荐魏栓师先生接替孟志泉先生担任北方稀土董事职务。
同时,由于国家实施“营改增”,北方稀土少量闲置的房屋、土地等资产的对外出租业务需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保证北方稀土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北方稀土应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资产出租”业务,并修改《章程》中相应条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上述两项内容增加为北方稀土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变更至2016年5月18日外,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6年4月29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新增议案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8、10、11、12、1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 上一篇:高铁永磁技术驱动新能源汽车动力升级
- 下一篇:七大关键词梳理LED产业国内大事件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