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 四川有序推进“双碳”目标达成
四川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力争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
据了解,“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将在今年启动,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推广等因素,四川石油消费量预计会在2025年以后、2030年以前达到峰值。
按照《意见》提出的“时间表”,到2030年,四川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6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碳中和。
《意见》明确,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市(州)目标绩效考评及四川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将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方、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此外,《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加强全省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完善分地区、分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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