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批美欧日规则歧视:本国稀土资源封而不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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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资源“封而不采” 强迫中国放开出口
稀土官司凸显西方“规则歧视”(热点聚焦)
本报记者 宦佳
北京时间3月26日晚9时,世贸组织公布了有关“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给出了对于本案的初裁结果,认为,中国对稀土等产品实施出口税和出口配额限制违反WTO框架规定。有关专家表示,此项裁决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实际上相当于强迫中国放弃出口限制手段,转而选择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其他方式保护本国的资源和环境,而在同时,又对有着全世界出口管制体系最严密的美欧自身所实行的类似政策视而不见。只约束别国,不约束自己。专家指出,尽管中国不能拒绝执行,但仍可寻找变通规避之道,打破西方的“规则歧视”。
资源出口管制面临冲击
2012年3月,美日欧将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双方磋商无果,WTO于同年7月成立专家组作为该案裁决机构。根据商务部消息,今年3月26日, WTO此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
根据专家组的初裁报告显示,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但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WTO的承诺。
事实上,这项结果并不令人惊讶。此前的原材料争端案中,WTO已经裁决我国取消九种原材料出口配额限制。专家认为,继九种原材料案之后,我国稀土等产品出口限制再度被裁违规,给了欧美日等国极大的利好,以此为切入口,我国的战略资源出口管理制度可能将面临冲击。
“三四个月后,稀土案还将迎来二审,即终裁。我们正在认真评估,以决定是否上诉。”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说。
开采稀土环境遭破坏
据报道,中国2010年将稀土出口配额削减了40%,此举导致消费稀土金属的发达经济体和有关产业出现恐慌。稀土在太阳能面板、电动汽车电池和智能手机等大量高科技产品中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也有“工业维生素”的称号。2014年首批稀土出口配额为15110吨,比去年首批稀土出口配额减少2.5%。
专家指出,稀土资源尽管重要,但其开发会对资源环境造成巨大负担。因此很多西方国家采取“封而不采”的保护措施,向他国购买稀土。中国长期廉价承担世界稀土九成以上的供应。为了避免资源的无序出口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所采取的出口配额措施,让习惯了价格低廉的中国资源的西方国家大为不满,选择性地忽略了无序的稀土开采对中国环境造成的巨大破坏。
根据《2014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前我国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22种,此前的原材料争端案的裁决已使我国取消了对九种原材料的出口配额措施,如果此次稀土案中涉及的相关有色金属再取消配额管理的话,那么我国有色金属领域无疑将告别“配额时代”,以后我们发现其他珍稀却被无序出口的资源恐怕也难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保护。
“即使稀土案尘埃落定,后面还会有其他战略性资源的博弈。因此中国必须在战略层面做好准备,也要对当前国内可能‘授人以柄’的相关措施进行反思。”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说。
积极制定“反制措施”
杨国华指出,在此次专家组报告中,是认可了我国保护环境资源的初衷,但认为我们用错了方法,不应在出口环节限制出口,但是可以在生产环节限制开采。
“我国正在探索建立符合WTO规则的规范制度来保护稀土等战略资源,比如采取总量开采限制,或者资源税的方式来管理资源类产品的出口。”杨国华说。
早在这次风暴到来之前,中国已经将稀土上升到国家战略储备高度,针对开采乱象和产业积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治稀土“黑产业”链条,一些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的稀土开采和生产企业相继停产整顿。“中国应加大稀土行业的整合力度,同时加强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资源的有效管理及可持续利用。”中国稀土学会副秘书长张安文表示。
与此同时,面对西方的制裁,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理事何伟文说,一方面,我国应加紧战略性资源保护的相关战略部署研究;另一方面,面对国外对我国资源产品的“主动出击”,我国也应该积极制定“反制措施”,对美国的原油(101.36, 0.08, 0.08%)或者天然气等出口也可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起诉讼,利用WTO的规则来合理合法地谋求我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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