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两省联合打击稀土盗采扫描 有效遏制稀土盗采
曾几何时,地形交叉、界线不清、人烟稀少、山高林密的赣粤边界,成了稀土盗采者的“天堂”。这边厢执法人员前来巡查,盗采者跑到那边;那边厢整治非法采矿,盗采者又溜到这边。据调查统计,从2010年11月至2013年6月,仅江西省赣州市,就发现非法矿点233个,其中安远县占了104个。
为了有效打击两省边界的盗采行为,赣粤两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让稀土盗采者无处逃遁。2013年7月1日,两省共同出台了相关意见,提出互信合作、统一协调、属地负责、快速高效的原则。
两省联合打击边界稀土盗采取得了多大成效?2014年岁末,记者从赣粤两省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矿第二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了几个典型案例。
“插花地带”捣毁非法矿点
2014年3月底,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龙廷乡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广东省兴宁市罗浮镇与寻乌县斗晏电站交界处,有一处稀土非法矿点。该稀土非法矿点位于斗晏电站大坝下游约200米处,开采工艺为原地浸矿,正在动工开采。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制止,并将情况向县里报告。
4月8日,寻乌县对该稀土非法矿点的行政辖区归属进行了实地勘查,通过对照省际界址图和山林地形图,确定该非法矿点属广东省兴宁市罗浮镇行政辖区。寻乌县龙廷乡政府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了广东省罗浮镇政府,并多次配合兴宁市罗浮镇有关部门对该非法矿点进行联合打击。
8月18日,寻乌县矿管局会同县林业局、公安局、水保局、龙廷乡政府联合广东省兴宁市国土资源局、罗浮镇政府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对该处稀土非法矿点进行省际联合整治,现场砍断稀土非法矿点的生产管道800余米,捣毁稀土工艺池3个、抽水机2台、工棚1间,并动用挖掘机对非法矿点上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进行填埋。
赣州市矿管局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稀土非法矿点,处在省界边上,稀土资源较为丰富,到达该矿点必须经过江西省寻乌县龙廷乡辖区,广东省兴宁市罗浮镇那边却没有路通往该非法矿点,非法采矿者利用该处地形复杂为掩护,并采取原地浸矿工艺开采稀土,比较隐蔽。
上述负责人表示,透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到,联合打击优势明显。
首先,解决了法律规范实际操作性差的问题,扫除了监管盲区。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省际间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扫除了“插花地”、“两不管”地带的监管盲区。
其次,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不同步的问题,实现了矿业执法监察目的。联合执法将不同区域的执法人员集中到一个案件的办理中来,扩大了行政执法队伍,克服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不同区域的执法人员在共同约束机制下,为维护矿业秩序相互协作配合,不推诿、共担当,实现了矿业执法监察维护矿业秩序的目的。
此外,解决了执法环境不佳问题,增强了执法监察威慑力。省际联合执法具有针对性强,效率高,声势大的特点,浇灭了矿业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念头,给执法对象以巨大威慑力。
目前,经赣州市矿管局执法监察执法人员近期多次实地巡查,未发现该稀土非法矿点出现复产及新开采的迹象,附近省际交界处也未发现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边界开采共同抓,清除省际执法死角
赣州市执法人员在一次巡查中了解到,大余县五里山村民李某在大余县河洞乡大南坑无证开采稀土,作业所用山林地为租赁广东仁化县长江镇,而其生活加工区位于大余县河洞乡境内。大余县矿管局及时与广东省仁化县国土资源局取得了联系,并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案件处理协调会,经会议研究,决定由大余县矿管局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经大余县执法监察人员现场实地勘察,该开采点有沉淀池9个,山上作业面积5~6亩,加工生活区面积30余亩,生产原料碳铵150余吨。该开采点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主要采取原地浸矿法的方式开采稀土,生产稀土共16.56吨。大余县矿管局立即责令其停止开采行为,限期拆除工棚及生产设施,没收矿产品与违法所得30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大余县公安局对李某予以刑事拘留。结案后,大余县矿管局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给广东省仁化县国土局。
记者从大余县矿管局了解到,李某租赁广东省仁化县长江镇凌溪村村民林地开采稀土,心存侥幸心理,想钻矿政执法监管的“空子”。该地处于两省交界地段,即林地权属广东仁化县,行政管辖在江西大余县的“插花地带”,人烟稀少,日常巡查难以发现,容易形成事实上的盲区。
类似的案子还有不少。
2014年10月,江西省全南县矿管局发现其与韶关市翁源县交界处的稀土矿区运入大量的硫酸铵,有非法开采稀土迹象,立即将该线索通报函翁源县国土资源局,翁源县国土资源局迅速行动,联合坝仔镇政府根据线索进行大规模核查,对两处稀土矿非采点进行了彻底的打击清理,没收硫酸铵50吨。
广东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整治稀土专项巡查组在2014年3月21日例行巡查时发现:地处广东省兴宁市罗浮镇与江西省寻乌县龙廷乡交界处、行政管辖与林权分属的“插花地带”,发现盗采稀土的矿点,该矿点行政管辖归属罗浮镇,山林权归属龙廷乡。兴宁市组织人员对盗采稀土矿点的设施、设备进行了彻底捣毁,对无法运走的柴油发电机实施烧毁,并将情况通报龙廷乡人民政府,共同加强对该非法稀土矿点巡查管控。
2014年8月和11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次发函通报有关江河、水库水质氨氮浓度出现异常和高值,受到污染,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此情况分别两次发函给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厅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对有关水域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有效整治。广东省兴宁市、龙川县政府也组织林业、公安、环保等部门到粤赣两省交界流域的非法开采稀土点进行打击整治,捣毁开采点,确保水质安全。
“边界开采共同抓,处理问题再分家”是《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共同构建两省省际间矿产资源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所确定的。该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矿管)部门提出请求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的,所在地国土资源(矿管)部门要积极给予帮助,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共同打击矿产违法犯罪。这一模式的实施,有利于清除省际间的执法死角。
属地负责加强监管
江西与广东毗邻的区域主要有赣州市定南、龙南、全南、寻乌、信丰、大余、崇义7个县,33个乡(镇)。区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赋存稀土、钨、铁、铜、煤、石灰石、萤石等矿种。同时,设有国家稀土规划区,是稀土资源的重点保护区。这里曾是盗采者的“天堂”。非法开采者凭借交界区域山高林密、交通不便、人烟稀少,加之盗采活动时间、地点灵活,跨省作案方便,行政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许建平说,第一次联席会议前后,江西省以中央巡视组对赣南稀土开采乱象的督办为契机,加之积极与广东省协作联动执法,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查处责任,下大力气打击省际间非法开采行为。目前,毗邻区域私采滥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按照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和江西省委统一部署,由省纪委直接督办,2013年6月至9月,赣州市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稀土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派出了200多个工作组,3000多人,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稀土行为,为非法开采稀土提供或出租山林使用权行为及县、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
督办的成效显著。矿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41件,刑事处罚124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非法经营稀土案件21件,抓获嫌疑人54人,刑拘17人,共查扣稀土原矿409吨、稀土产品30吨。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稀土方面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33件涉及3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检察机关查处稀土领域涉嫌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等犯罪人员51人。
赣州市针对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产违法行为的特点,积极推进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做了三件具体而实在的事情:落实矿业秩序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非法开采稀土日常监管责任台账、强化稀土矿业秩序日常巡查监管。
在加快推进稀土监管法制建设方面,江西也做足了功课。根据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起草了《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赣州市矿管、国土、林业、市政府法制办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稀土采矿临时用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严禁租用山林权从事非法开采稀土资源,规范稀土矿山用地补偿标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修改完善了《赣州市稀土矿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赣州市还着力推广了科技监管方式。记者在赣州市龙南稀土矿区看到,重要路口和地段都装有摄像头,坐在视频监控室里,被监管的范围尽收眼底。今年还将在赣州稀土生产县信丰、安远、定南、全南、寻乌、赣县、宁都七个县的国家稀土规划区、违法开采易发区、整治成果巩固区和日常监管难以到达区域,扩大试点成果,建设稀土矿区视频监控网络。目前,该项目建设已进入招标程序,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此外,为更好地落实监管责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省际间重点矿区派出无人机开展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交由市、县进行核查并处理。赣州市已组建地质矿产遥感监测中心,加强对两省交界处的实时监测。
“三难”问题有待破解
“2014年,根据《赣粤两省关于共同构建省际间矿产资源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我省从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等方面,加强区域行政合作,搭建联合打击非法采矿的工作平台,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合作协议,不断完善联合打击非法采矿的工作机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李玉侨说。
在第一次联席会议后,粤赣两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不断加强,相邻市(县)轮流开展边界实地巡查执法工作,开创了打击非法采矿的新路子,联合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针对边界地区非法采矿的特点,广东韶关市专门出台了《打击边界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意见》,联合赣州对交界地带进行了实地勘察,划清了监管职责。广东仁化县、乐昌市、南雄市与江西省崇义县、大余县共同签订了《边界睦邻友好协议书》,全面摸清了边界区域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易发区、高发区分布情况,全面加强边界地区联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工作机制。仁化县、南雄市国土资源局与江西省大余县、崇义县矿管局共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省际间联合执法,是一项新举措,新探索,任重而道远。李玉侨总结了联合执法有三难:发现难、取证难、根治难。
发现难。非法矿点所处地点多为偏远田林山区,采矿作业、运输等环节均有较强的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为逃避打击,一些非法采矿主注重研究如何逃避打击的“办法”,如在必经路段安排“哨卡”、电话通风报信、确定逃跑路线等等,事先都有策划。
取证难。多数从业人员在受雇前均接受过业主教唆如何逃避打击,执法人员到场,已是人走场空。国土资源部门没有相关强制措施,很多违法者都不接受相关调查,有时都难以确定违法犯罪嫌疑人。非法采矿案件的调查取证,涉及矿点的开采设备、机械的扣押。因非法开采的矿点多在偏僻的山沟,设备的封存、扣押,存在困难。
根治难。绝大多数非法矿山被发现、填埋或炸毁后,由于没有相关措施跟进,无法彻底整治,极易死灰复燃。非法矿主熟悉采矿技术,能在被填埋或炸毁后短时间内重新开采,导致在同一地点出现反复盗采。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认为,对边界盗采行为,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很重要。宣传教育也重要,一要宣传法律法规,二要宣传案件结果,让盗采者知道非法采矿的严重后果。
- 上一篇:稀土产品去年出口现量增价跌
- 下一篇:“2014年中国稀土十大科技新闻”评选揭晓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