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重组:利益分配成最大障碍
近日据媒体报道,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整合一些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将于2017年完成其实质性组建工作。这是继去年内蒙古9家稀土企业签订整合重组协议之后,北方稀土的又一重大重组举措。
国家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目前,大型稀土集团主导中国稀土产业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2011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等原则下,推动稀土行业兼并重组。
“虽然我国稀土的储量与产量都比较大,但是稀土为不可再生资源。因此为了保护稀有资源并使稀土产业能更良好地发展,国家从整体战略出发,进行了兼并重组。”卓创资讯稀土行业分析师张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去年开始,从国家层面出发,组建了稀土六大集团,开始实行区域管制,北方可能集中于内蒙古包头,南方相对会分散一些。北方的稀土资源以轻稀土为主,南方以中重型稀土为主,将品种按照区域规划好,交叉的部分做好统一规划。整体来讲,兼并重组加强了国家的规划能力。”
根据中国政府部门的承诺,在大型稀土集团组建过程中,将实行企业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但是,张伟分析指出,整合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利益分配的问题,这将成为重组的障碍。障碍主要体现在国家跟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跟企业之间以及各个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方面。六大集团有的是直属于中央,有的直属于地方,因此,各个集团之间的分配也体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博弈。稀土资源价格较高,有较高利润,因此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权衡分配的问题。
此外,国家从全局考虑,会偏重国家整体利益;但地方政府可能会偏重考虑当地的经济与民生,这就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还有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地方政府需要考虑整个地区的整合与经济,但企业会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
此外,张伟还指出,“六大集团内部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值得关注。部分企业在稀土资源开采与经营方面已持续了较长的时间,但是,现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由六大集团帮助整合分离企业,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划界与分割问题。比如,在四川,中铝公司与江铜集团等大型企业同时存在,必然会存在经济分配问题。如何进行利益分配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已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18家重点稀土企业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259.59亿元,较2011年625亿元下降了58.47%,较2012年的375.6亿元下降了30.89%,较2013年的329.1亿元下降了21.12%。利润从2011年的147.35亿元、2012年的80.58亿元和2013年30.89亿元下降至2014年总体亏损。
“另外,还有可能存在资金问题。最近一两年,稀土价格下滑导致利润下降。因此,资金问题对整合企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因为企业的整合需要资本的流动,需要资产的转移与重组。如果资金不足的话,可能会给整改带来一定困扰。”张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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